广电行业的补助资金规定
2023-02-11 11:21:38 来源: 区广播电视局 作者: 局办公室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文〔2016〕27号)、《财政部关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文〔2018〕134号)同时废止。

与广电行业相关的信息整理如下:

补助资金支出范围

第九条 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服务补助用于以下方面:

(一)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包括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建设及设备购置等。

(二)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包括纳入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范围的发射机、附属系统购置及运行维护,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相关实施方案确定的家庭接收设备购置,民族地区有线高清交互数字电视设备购置等。

(三)融媒体中心建设,包括全媒体传播所需设备购置等。

第十三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包括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剧院(场)、体育场(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农家书屋,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站、转播台站、卫星地球站,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新闻出版单位、文艺院团等的设施维修与设备购置,流动文化服务车辆购置。

第十四条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包括配置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公益文化岗位,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培训等。

补助资金分配与管理

第二十条 基本因素及权重如下:

(一)常住人口数(权重10%),按统计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测算。

(二)乡镇(含街道)个数(权重15%),按统计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测算。

(三)行政村个数(权重15%),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行政村村委会个数的最新数测算。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个数(权重15%),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广播电视、体育等公共文化设施个数最新数测算。

(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面积(权重20%),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文化、体育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最新数测算。

(六)人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次数(权重10%),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参与人次最新数、常住人口数测算。

(七)边疆民族地区情况(权重15%),按民族省区、边疆省区个数测算。同一因素中涉及多项数据或多个部门提供数据的,因素权重平均分配。

第二十一条 业务因素及测算标准如下:

(一)戏曲公益性演出。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年度计划演出场次、补助标准测算。

(二)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年度计划任务量、补助标准测算。

(三)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发射机数量、补助标准测算。

(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县级及县以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点、服务站)个数、补助标准测算。

(五)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按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总馆、分馆数量和补助标准测算。

第二十二条 一般项目补助计算分配公式如下:

某省一般项目补助额度=∑(某省基本因素值/全国该项基本因素总值× 权重×一般项目基本因素补助总额)×某省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关调节系数+∑(某省业务因素值×测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