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广电行业首个地方标准发布
日期:2025-11-07
来源: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5年10月31日,由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提出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规范》,经自治区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将于11月30日起实施。这是我区广电行业首个地方标准,填补了广电工作领域的标准空白,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让广播电视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规范》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借鉴区内外做法,总结我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县级标准化试点建设经验,明确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总体原则、服务内容要求、服务提供方要求、服务配套条件要求、安全管理、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标准,特别是在提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同时,对智慧广电+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商务服务等具体内容、应用场景作出规范,体现了多项创新和亮点,为各地做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提供了清晰可依的“标尺”,对于健全现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