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3-20
来源:西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7号;电话:0891-6506668)。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意识,加大行业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公开透明的政府部门建设。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上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年中局党组会议,专项安排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二是依规依纪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行业领域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面实施主动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218条,阅读量达92万余次,累计粉丝2912人三是健全完善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政策法规”等7个栏目,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好基础。落实“西藏广电”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不断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主动发布涉及公共服务、推优评选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四是高标准发布权力运行信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动发布行政审批、意见咨询等办理结果信息,进一步满足社会信息需求、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五是落实上严格规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同时,严格落实《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内容表述、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把好关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科学规范、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公开内容,2024年,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自治区广电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自治区广电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自治区广电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自治区广电局党组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自治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示了19项行政许可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深刻认识到在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的焦点问题上还存在不足。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事项,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